為強化兒童聚集之場所腸病毒防疫工作,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,請貴校(園)配合本市各區衛生所執行本(114)年第2次腸病毒防疫措施開學查核事項,本次查核將抽查今年度曾發生群聚事件之校園,相關時程及配合事項說明如下: |
(二) |
查核對象:本市曾發生群聚事件之國小及幼兒園。 |
(1) |
全部洗手台備有肥皂及洗手乳,並張貼洗手貼紙。 |
(1) |
張貼預防腸病毒衛教宣導海報及懸掛布條(數位宣導亦可)。 |
(2) |
學校衛教宣導成果(照片、紙本紀錄或單張)。 |
(3) |
學童是否能正確回答洗手時機並正確執行洗手步驟。 |
(1) |
工作人員能正確配置500ppm或1,000ppm稀釋漂白水或含氯消毒液(含確認原液濃度及效期),並設有標準容器(如桶子畫線標示)方便配置。 |
(2) |
工作人員定期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,並製作重點清潔消毒紀錄。 |
(2) |
老師(或護理師)正確登錄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,並建立代理人制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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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者:本站 來源:
吳淑貞 日期:2025-08-12 10:4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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